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服务大厅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信息 > 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全民健身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字体:
来源:
日期:2024-12-02
浏览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全民健身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303G241104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全民健身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已由  呼玛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全民健身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发改[2024]12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省级专项及本级投入 招标人为 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汇龙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全民健身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全民健身中心改造:拟对原呼玛县方舱医院进行改造,增加建筑功能作为体育馆使用,原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549.38平方米,本次改造全民健身中心面积3189.54平方米;安装活动座椅419套;全民健身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为利旧改造,采暖系统利用原有、给排水系统利用原有局部改造,室内消防系统利用原有局部改造,供电及通讯系统利用原有局部改造。

员工食堂改造72平方米。

场区工程:场区建设道路3360.22平方米,塑胶场地(网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活动场)1608.46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666平方米,停车位1638平方米;铁艺围栏472.39米,铁丝网围栏163.41米,路缘石(利旧)1078米;篮球主题公园造型墙25延米,成品凉亭1座,篮球长廊1座,休闲座椅12座,健身器材10个,成品双排座椅2个,铁艺大门2座,电动伸缩大门1座;新建雨排管线623.67米,雨水井29座,雨水口31个;新建路灯(灯杆利旧)47座,体育场照明灯8座。建设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建设期共计8个月。(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42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全民健身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552,835.8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明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提供查询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须具有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4.2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承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30000分至2024年1210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24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4年1224900

7.3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邢先生

   话:0457-3500216

人: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址:呼玛县呼玛镇长虹路204号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人:徐兴文

   0457-89169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龙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0号地王大厦18层6室

邮编:150090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451-87623286-8041

电子邮箱:linyanan@huilong.xyz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