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Z0402G2411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富锦市老旧排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富发改【2023】189号 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 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共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项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老旧排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富锦市现状排水系统的老旧管道及排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排水管道24.91公里;改造永兴泵站雨水设施,同时在院内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污水泵站规模3.5万m3/d;改扩建幸福泵站,扩建后规模8.0m3/s。
2.3建设地点:富锦市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富锦市老旧排水管线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完成本项目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造价、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及与协调工作等与项目管理方面有关的服务。
2.6.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等及与监理工作内容相关的服务。
2.6.3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及与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合计310.00万元,其中:项目管理89万元、工程监理136万元、工程造价咨询8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所有人员要求证书有效,其中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证企相符。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至少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人员除外,但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其它类型人员应按相应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3.2.1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且证企相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具备专业负责人的资格的,可兼职一个专业,必须为牵头单位拟派人员);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应当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当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也予以认可,下同);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仅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信息即可,不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3.1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除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1人外,其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符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1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2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4.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相应咨询任务。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来确定最终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6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及方式: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本项目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8.2.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8.2.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
8.2.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
8976.html)。
8.2.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
-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8.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4-2366288
招 标 人: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富锦市中央大街11号
联 系 人:柳先生
电 话:1303962132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共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铁景街138号
联 系 人:丁女士
电 话:17884050241
电子邮箱:gyxmgl2024@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