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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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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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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巴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巴彦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土壤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ZTH(GK)FW-2402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检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

2.3具体服务内容:根据项目实际实施土壤改良的地块,进行500亩采集一个点。频次:土壤改良前和土壤改良后共计2次;检测分析内容:有机质、土壤机械组成(质地)、pH、全氮、水解性氮、全磷、有效磷、全钾、速效钾、缓效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土壤容重;其它内容:完成土壤检测服务,出具相关报告。

2.4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期内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截图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本项目有关的检验检测活动能力,为企业内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到2024年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6.3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巴彦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    址:巴彦县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575286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25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663731939

电子邮箱:zthhlj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