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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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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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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巴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巴彦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验收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ZTH(GK)FW-2402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巴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片区及改造提升片区,总投资11.26亿元。

2.4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项目验收管理服务、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

2.6.1项目验收管理:施工前准备阶段服务(组织图纸会审、组织技术交底等)、施工过程管理服务(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协调管理、施工单位及竣工资料整理、工程质量验收、参与工程结算与决算)、对验收工程进行复测审核、对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及后期验收所需要的所有报告的组织编制及评价;

2.6.2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以全过程跟踪方式全程参与项目,完成各项目标段工程结算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配合项目各参与方完成相关服务;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审计、项目建设成本审计、项目交付资产审计、项目效益审计、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992万元(其中:项目验收管理551万元、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441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验收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要求包含农业或水利水电专业);

3.1.2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

3.2.3项目验收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4结算审核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5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各负责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8月到2024年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验收管理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6.3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巴彦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    址:巴彦县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575286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25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663731939

电子邮箱:zthhlj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