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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海关业务综合楼节能改造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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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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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海关业务综合楼节能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JL0102G241121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海关业务综合楼节能改造项目监理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海关总署关于哈尔滨海关业务综合楼节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署建批[2024]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海关业务综合楼节能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内容:改造面积16832平方米;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

2.4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1012日,工期30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标划划分:本项目划分成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32000.00元;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及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2)施工期间应根据工程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工作期限以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添加监理组织机构人员。

3.4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2117时00分至2024年1128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1-86816960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

人:赵伟

  话:0451-823814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

联系人:董佳兴

电话:0451-82370318

邮箱:huizhao8237031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