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垃圾处理场存量垃圾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1206G241119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发【2023】14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庆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诚与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庆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垃圾处理场存量垃圾处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庆安县垃圾处理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填埋区治理工程:(1)垃圾堆体整形;(2)新建均质黏土垃圾坝;(3)将填埋库区分为治理区工程:①覆盖层建设工程;②填埋场导气系统完善建设,新建导气石笼11座,修复加高原有14座导气井;③环场马道建设工程等。堆体整形和导气井施工后进行治理覆盖建设,治理覆盖区的面积约为17000㎡。
2、应急填埋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①新建雨污分流HDPE 覆盖膜;②截洪沟建设工程:雨污分流建设区面积约为16500㎡。
3、苗圃基地建设工程:治理区修复完毕后建设苗圃基地约17000㎡,采用300mm厚营养土覆盖压实,用作丁香园预备种植基地,恢复绿色生态。(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共计243个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8039527.37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做出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5信誉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西侧与红星西街口)。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 督 单 位:庆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0455-4413013
招 标 人:庆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5-44296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诚与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4358多层轻工厂房203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51-89190077
邮 箱:chengyuhui202212@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