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鸡西市鸡冠区中北城市区域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函》(鸡发改函【2022】22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一般债券资金100%,招标人为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鸡冠区中北城市区域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东胜雨水泵站、平安雨水泵站、二连雨水泵站供电项目)
2.2建设地址:鸡西市鸡冠区
2.3工程性质:新建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东胜雨水泵站:东胜雨水泵站供电需求,需新建装配式配电室1座,10kV采用两回电源接入,一回由66kV东郊变10kV电机线十八中分线7左3+1#杆新建单柱开关台为其提供电源,另一回由66kV鸡冠变10kV市街丙线郊区局分17#杆为其提供电源。
2、平安雨水泵站供电需求,需新建装配式配电室1座,10kV采用两回电源接入,一回由66kV鸡冠变10kV市街丙线郊区局分10#杆为其提供电源,另一回由66kV北郊变10kV祥光甲线儿童公园分线13#杆为其提供电源。
3、二连雨水泵站供电需求,需新建装配式配电室1座,10kV采用两回电源接入,一回由10kV祥光甲线新风小区分2#杆改建单柱开关台为其提供电源,另一回由66kV北郊变10kV祥光乙线休闲广场分1#环网箱为其提供电源。
2.5本标段招标控制价:3,496,368.87元
2.6计划工期:1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1日。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9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近 3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证企相符。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当将人员信息上传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系统,具体考勤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注:项目参与方需使用黑龙江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相关要求,因施工单位未使用平台受到的罚款、降低信用等级、拉黑等处罚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投标单位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投标单位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2021年10月起至 2024年10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需提供查询截图),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须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书
3.9.1投标人必须承诺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信息真实准确,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如中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将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有)接受招投标监管系统锁定管理。
3.9.2投标人必须承诺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9.3投标人必须承诺本工程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3.9.4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实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3.9.5投标人必须承诺企业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9.6投标人必须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缺少任何一项将按无效标处理。以上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23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下午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6.2评审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
7. 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按照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倡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客观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详见http://www.jixi.gov.cn/jixi/c100403/202408/c06_303678.shtml)
10.3按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2183098。
11.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67-2183098
招 标 人: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七号
联 系 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 0647-2653180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京宏名苑东门22号门市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467-2397666
电子邮件:guangjianzhaobiao@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