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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县公安局乡镇中心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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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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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勃利县公安局乡镇中心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勃利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纪要 6次)会议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勃利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勃利县公安局乡镇中心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勃利县大四站镇、双河镇、小五站镇;

2.3建设规模:本工程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4,208.97平方米;其中大四站镇中心派出所建筑面积:1424.78平方米,双河镇中心派出所建筑面积:1325.10平方米,小五站镇中心派出所1459.09平方米。

结构类型:砌体结构;改造建筑所在层数:一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691.583733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11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1130日,36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个月(202407月至202409月)连续在本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4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企业信誉要求

3.6.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

3.6.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

3.6.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4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话:0464-8538137

招标人名称:勃利县公安局

   址: 勃利县长安街2号

联系方式:1394558144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勃利县城西街通达路14号

人:先生

   话:0464-8520202

电子邮件: LJZY71871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