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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经开区玉米生物发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和成路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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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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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经开区玉米生物发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和成路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1202G241023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经开区玉米生物发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和成路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经开区玉米生物发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和成路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新和成路长度2287.572米,道路红线60米,并配套给、雨污水管线和路灯,配套雨、污水一体化泵站各一座;

2.4招标范围:绥化经开区玉米生物发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和成路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勘察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项目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审批验收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工程勘察内容:项目勘察所有工作内容及出具所需全部成果文件,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

3)工程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审查;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优化;提出技术规范书;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重大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设计变更。

4)工程监理内容: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5)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内容: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水土保持咨询等相关服务内容,包含本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等。

6)招标代理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材料和设备釆购及相关服务等工作;

2.5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总控制价309.51其中项目管理:56.85万元、勘察:28.57万元、设计:116.77万元、监理:86万元、水土保持方案:21.32万元、招标代理:0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兼任一名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

4)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6)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招标代理负责人:拟派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此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至少还需配备专职人员2人,专职人员应当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7月-09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3.2.2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2.3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管理人员。

3.2.4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执行考勤打卡制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4日9 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9 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执法局

 话:0455-8776038

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绥化市北林区花园街1号

人:马女士

   话:0455-8776035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木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01号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2912873-801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