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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区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标段(8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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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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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区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标段(8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600G24101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鸡西市交通运输局《鸡西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恒山区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鸡交政发〔2024〕14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鸡西市恒山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鸡西市恒山区农业农村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鸡西市恒山区

2.2工程概况:

2.2.1恒山区恒民公路至民主村三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K0+000-K4+881段,四级公路,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设计速度20km/h,沥青混凝土(开普封层)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

2.2.2恒山区恒桦公路至合作村一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K0+269-K3+135段,四级公路,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设计速度20km/h,沥青混凝土(开普封层)路面。

2.2.3恒山区民主至艳东农村公路养护工程:K4+050-K5+860段,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设计速度3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2.2.4恒山区铅矿村至新胜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范围为K0+000-K2+909,实施长度2.909km。K0+000-K2+05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破损路段,挖除旧路结构,铺筑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2cm开普封层;水泥混凝土路面翻浆路段,挖除旧路结构后,铺筑18cm6%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2cm开普封层。

2.2.5恒山区铅矿村至柳毛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范围为K0+000-K2+391,实施长度2.391km。对破损路面进行维修后加铺2cm沥青混凝土(开普封层);对破损严重的水泥混凝土板,需挖除旧路面层、基层,铺筑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后加铺2cm沥青混凝土(开普封层)。

2.2.6恒山区中心村至安丰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范围为K0+000-K7+754,实施长度7.754km。挖除旧路基层93m3,挖除旧路混凝土面层880.1m3、铺筑18cm6%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16.6m2、铺筑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4400.5m2,铺筑MS-3型微表处17749m2,同步碎石封层17749m2

2.2.7恒山区中心村至安丰1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范围为K0+000-K0+587,实施长度0.587km。挖除旧路混凝土面层84m3、铺筑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420m2,铺筑MS-3型微表处1519m2,同步碎石封层1519m2

2.2.8恒山区兰岭至柳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范围为K9+100-K10+100,实施长度1.0km。旧路处理后,铺筑16cm4.5%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16cm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2cm沥青混凝土(开普封层)。维修护栏、涵洞,新建挡土墙。

2.3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59日历天,2024年11月15日开工,2025年7月31日交工。(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其他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2.6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842,926.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升级后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下同),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下同]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岗项目,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人员应证企相符(不适用证企相符要求的证书除外)、证书有效。同时,须提供至少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前3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黑龙江省2023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选择相应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62300分至2024年10月2323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5.5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栾先生

电话:0467-2664206

招标人:鸡西市恒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鸡西市恒山区中心路65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67-246217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鲲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小区2号楼-门市-10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17382735766

电子邮箱:3950995225@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