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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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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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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SZ0204G24101200100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由碾发改审发[2024]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环保督察一般债券及国债资金,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碾子山区;

2.3项目计划投资:8200万元

2.4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管网16.66公里,改造污水管网13.2公里。新建检查井1000个、新建3000立方米污水CASS反应池一座、改建500立方米调解池一座、1500立方米应急事故池一座及附属设施;

2.5全过程工程咨询计划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0日(实际服务期限以实际工期为准)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354.0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117.3万元、监理158.73万元、造价咨询58.42万元、招标代理1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造价咨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4招标代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牵头人必须为监理单位,由牵头人负责报名登记。

3.2.2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明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2.5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2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下可兼任本企业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要求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4)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并在本企业注册

5)招标代理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企相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出,以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合体参与投标的,不可跨企业委派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8-2024年10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上述人员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用合同。

3.4其人员要求:

(1)监理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后附)中附表2市政基础设施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5000≤N10000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否决投标。

2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要求至少 2 人(含 2 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国家相关行业人员配备要求自行配备。

注:上述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3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其他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4.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3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全过程咨询企业不得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130900分至2024年101816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招标文件免费,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4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线上开标,投标人不须到达开标现场。

6.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上传投标文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投标监督

9.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ggzyjyw.hlj.gov.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9.2线下投诉渠道

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 297 号 219 办公室

话:0452-2412346

箱:qsysjts@163.com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碾子山区溪畔小区住建局

话:0452-5667006

箱:1374298710@qq.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溪畔家园9号楼

联系人:单女士

联系方式:0452-5667010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 A4座1单元11层1101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451-86626306-823

     邮箱:tzzx201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