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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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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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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42000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鸡农局函〔2024〕196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密山市农业项目建设工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密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决算编制与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该项目位于密山市,涉及到七个乡镇的24个行政村,分别位于密山市当壁镇(实边村、大顶山村、庆利村)、白鱼湾镇(临湖村、湖沿村、白泡子村、劳动村)、杨木乡(金星村、育青村)、知一镇(知一村、崇实村)、黑台镇(共裕村、黑台村、直正村、庆先村、兴盛村、农业村)、太平乡(宏林村、民主村、农丰村、青松村、太平村)、二人班乡(前哨村、新兴村)。

2.1.2建设内容主要为:项目区补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五个部分: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1)田块整治工程:新增耕地46.71亩;低洼耕地客土回填33.78亩;原有水田池改6352.08亩。

2)灌溉与排水工程:渠道护砌12.306km;排水沟护砌25.839km;建筑物工程194座(涵洞119座、水闸7座、过水路面1座、农桥3座、农门64处);应急抢险设备1项(移动泵车49台套,储水罐车1台)。

3)田间道路工程:机耕路(砂石)22.280km;机耕路(水泥)15.484km;生产路(砂石)14.488km。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防护林网修复2600株。

5)其他工程:水泥晒场3730平方米;项目公示牌2项;标识喷绘4处;错车平台226平方米。

2.1.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后60日历天内。

2.2 招标范围

2.2.1 工程决算编制:审查工程项目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实地观察工程现场;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资金落实情况及概(预)算执行情况;费用收支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开支是否合理,建设资金的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编制基本建设项目成本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明细帐合计数核对;出具工程决算编制审计结论和相应报告。

2.2.2 工程审计:1、项目前期阶段: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资金落实情况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基本建设程序的规范性,及招投标情况,审查从业单位有无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审查工程单价与取费的准确性;审查工程价款与合同条款一致性。2、实施过程:审查费用收支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包含不应列支的管理费用,建设资金的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审查参见单位的建设情况、开工手续等各项手续;审查内、外业与设计图纸和变更设计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合理性;审查设计变更等有关手续是否完整,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实地审查工程现场外业与进度付款的真实、合法性,是否有超支现象;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验收、使用以及是否合规、有效。3、验收阶段审计:审查竣工资料与实物一致性;工程索赔、材料价差核定等是否符合规定,变更是否超过允许范围;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出具工程审计结论和相应报告。

2.2.3 绩效评价:对密山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说明经济、社会、政治效益及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2.3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4 招标控制价密山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与审计最高投标限价41.04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7-20249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2人:并提供以上人员三个月20247-20249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潜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或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或承诺(格式自拟),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

3.7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或承诺(格式自拟),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101209时至2024101809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话: 0467-5222396

招标人:密山市农业项目建设工作中心

 址:密山市密山镇同心路184号

联系人:姜先生

 话:0467-521908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编:150090

联系人:先生、先生

 话:0451-87001301转8009、8015

 真:0451-87001301转0

电子邮箱:gx87009131@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