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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畜牧产业园奶牛基地厂房基础设施孵化器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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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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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畜牧产业园奶牛基地厂房基础设施孵化器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发改[2021]126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七台河市金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勃利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畜牧产业园奶牛基地厂房基础设施孵化器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

2.3建设内容:基础设施,包括牛舍、榨乳厅、青贮窖、粪污处理、生活区和办公区等奶牛场基础建设内容

2.4招标范围: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进场安装、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至施工竣工验收结束(如施工工期延误,监理服务同步顺延,监理费用不予以调整)

2.6监理控制价:220万元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项目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7-2024年0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7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10129时至 202410189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111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4111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它

9.1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勃利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13089541222

人:七台河市金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康先生 

联系电话: 1884647161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464-610021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