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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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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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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1103G2409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孙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关于转发下达2024年第二批“两重”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孙发改投资2024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孙吴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孙吴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孙吴县

2.2建设规模新建41.7万亩,改造提升6.3万亩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抽检、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服务工程验收(初验)(含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等内容,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工程监理: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工程质量检测抽检: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3)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服务: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4工程验收(初验)(含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出具初步竣工验收报告及参建单位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对联合体成员单位结算支付进行审核及其他管理等。

5)招标代理服务:完成本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其他服务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2.4服务期限:计划总投资的全部项目实施完毕并全部验收结束后视为服务终止。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2514.86万元。最终价格,以黑河市农业农村局批复文件中的工程监理费、工程检测费、初步验收费和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费为准。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具体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人支付,此项费用无须计入到合计报价总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资质:

1)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工程质量检测(抽检):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共四大类)

3工程验收(初验)(含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备案专业须包含“农业或水利水电”,并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www.tzxm.gov.cn/)。

4)招标代理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服务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农林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有其他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3.3.4工程质量检测(抽检)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或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5工程验收(初验)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6招标代理服务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7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服务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1)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专业负责人,最多允许兼职1个岗位,且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成员。其它各专业负责人允许兼职,但不得超过2个岗位。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06-08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7工程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个施工标段至少配备3名以上监理驻场。

3.3.8投标人应承诺根据本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且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酬金不予追加需提供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企业不得超过4,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协议确认

3.6.2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6.3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0929000020241011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1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410210900

7.2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江路125层)

7.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孙吴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6-8422296

招标人:孙吴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孙吴县解放路360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456-844589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德里小区2057单元-11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115510009

电子邮箱:zkxhxm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