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高寒试验基地勘察及勘测定界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1304G240914002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高寒试验基地项目已由国家电网后勤〔2024〕4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勘测定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高寒试验基地勘察及勘测定界。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漠河市加漠公路与219省道交口处黑龙江大兴安岭变电检修中心高寒实验基地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低温实验室(建筑面积1821㎡,建筑高度28.51m)、机械力学试验室(建筑面积1609㎡,建筑高度10.40m)、实验楼(建筑面积2785㎡,建筑高度16.20m)、新型电力系统综合试验楼(建筑面积2409㎡,建筑高度12.00m)共计4个单体工业建筑,总建筑面积8624㎡。
2.4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气象勘察、勘测定界等工作并取得相应技术报告,包含不限于按单体建筑物并结合建筑群体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及设计所需的技术参数(包含各项常规参数和多年冻土参数,地温监测等)。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如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由勘察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29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其中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含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以成立时间为准),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上同时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457-2889589
招标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7号
联 系 人:衣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682040
代理机构: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2号5层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451-81359888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