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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农机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周边道路工程(兴丰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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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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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佳木斯市农机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周边道路工程(兴丰一路)   已由佳高新投资发[2022]15号、佳高新投资发[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佳木斯佳沃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 出资比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佳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农机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周边道路工程(兴丰一路)

2.2工程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高新区,起于乌苏里街,终于农机二街

2.3建设规模:兴丰一路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速度30千米每小时,起于乌苏里街,起点桩号K0+000,路线自西向东,终于农机二街,终点桩号K0+343.723,路线全长343.723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供热工程。

2.4计划工期: 7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初步设计中列明的长度约为268米YJV22-8.5/15kV-3*240mm2铠装电缆1根直埋相关电力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其余均为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6.2工程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建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83.82万元;

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7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476.82万元;

2.8标段划分: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匹配的施工及设计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下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06月至202408月)连续在本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建设单位同意在满足“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前提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兼任多项岗位。承诺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且配备的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3.3.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另外投标人须按照“人社部发【2021】65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而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执行。提供承诺函

3.4.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提各方均须提供。

3.4.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提各方均须提供。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财务要求: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24日17时00分;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 时00分,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3 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 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 依法依规加 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6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人:佳木斯佳沃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址:佳木斯东风区光复东路881号

      人:田煜林

       话:188454984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佳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滨江一期R栋113号

     人:于先生

       话:0454-607389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话:0454-671511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