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综合工作训练作战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公安局综合工作训练作战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18】10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鹤岗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综合工作训练作战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装饰装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山区,以兴山路为界,分为西北角用地和东南角用地两个地块,南侧接尚志路,东侧接机场路。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约10129平方米,改建附属配套工程监理。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31日;计划工期:168日历天;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及其保修阶段。
2.6招标范围:鹤岗市公安局综合工作训练作战基地消防训练基地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招标控制价20万元。
2.8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已经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
3.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8.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招 标 人:鹤岗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
电 话:0468-33449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451-51050824监理文件.pdf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