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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第十二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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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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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学院第十二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1200G24061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学院第十二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绥化学院第十二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社会[2024]2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绥化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化学院第十二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三次)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绥化市北林区广顺街南、康庄路东,绥化学院院内。

2.4 建设规模:第十二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总建设面积为209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8973万元。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和项目管理4个内容

2.5 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全部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和项目管理4个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

2、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内容;

3、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的监理服务;

4、项目管理(招标人前期已组织完成的工作除外):包含但不限于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内容;

2.7 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在批准建设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1684252.7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勘察服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2设计服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3监理服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1.4.项目管理服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咨询专业为建筑。

3.2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2.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本企业为期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5月-7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具备专业负责人资格的,可兼职一个专业);

3.2.2勘察服务负责人:当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3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2.4监理服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且在有效期内;

3.2.5项目管理服务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本项目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5月-7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3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对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如下: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共6人,并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适当增加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需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4年5月-7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单位),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4)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且应代表联合体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5)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 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8时30分至 2024年8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自由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本项目采取两阶段方式开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件第一阶段投标文(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阶段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如出现报价数值,投标将被否决。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00分。

6.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话:0455-8317044

招标人:绥化学院

地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18号

联系人:王世鹏

联系方式:0455-830105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A栋2309

联系人:张海媛

话:0451-8241988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