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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4年北岗办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部分)项目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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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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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1102G2407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字【2023】262号、北发改字【2023】263号、北发改字【2023】264号、北发改字【2023】265号、北发改字【2023】266号、北发改字【2023】267号、北发改字【2023】268号、北发改字【2023】269号、北发改字【2023】270号、北发改字【2023】272号、北发改字【2023】273号、北发改字【2023】274号、北发改字【2023】275号、北发改字【2024】22号、北发改字【2024】23号、北发改字【2024】24号、北发改字【2024】25号、北发改字【2024】26号、北发改字【2024】27号、北发改字【2024】28号、北发改字【2024】29号、北发改字【2024】30号、北发改字【2024】31号、北发改字【2024】32号、北发改字【2024】33号、北发改字【2024】34号、北发改字【2024】35号,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2建设规模:北安市七个社区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中,收到施工图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清单控制价编制工作;
    初步设计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施工图审查:收到图纸后15个工作日完成全部审查内容。

2.4建设地点:北安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2)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清单控制价、施工阶段造价全过程、结算审核等相关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
3)初步设计:提供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
4)施工图审查:所有项目施工图审查,包括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等对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技术性审查(包含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各专业设计文件审查、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防雷设计审查;不包括人防设计审查和其他专项审查)。

2.8设最高投标限价5023000.00元(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费最高限价:1600000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限价:1710000元,初步设计最高限价:1533000元,施工图审查费最高限价:18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工程造价: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初步设计: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图审查: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类(含二类)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1 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职项目管理负责人;
2)造价咨询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初步设计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施工图审查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45月至20247月)缴纳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中标单位(联合体)在履行合同期间,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驻场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管理,执行考勤打卡制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1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四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项目管理机构。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注:本项目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线上交易活动联合体成员均需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7250000分至20248100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1000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5.2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开标。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话:0456-6627887

人: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

   址:北安市

人:先生 

   话:0456-6429308 

代理机构: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

人:高工

   话:0451-57737620

电子邮箱:zjgdgcgw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