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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服务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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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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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服务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DJ-FG-20240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服务特许经营权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服务特许经营权

2.2服务地点:饶河县

2.3服务规模:本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总占地面积9.83平方公里,建设2X5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1台130t/ 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配备1台15MW发电机组。总投资为3.5亿元。建成后供热能力为300万平方米,年发电量6500万度

2.4服务期限:服务经营期15年(从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开始顺延15年)

2.5招标范围: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承担该项目的筹划、资金的筹措、运营管理、养护维护和资产管理全过程,于特许经营期限内按年份平均归还由项目建设所产生债务及利息,按规定收取供热费、电费,自主经营,并在特许经营期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行业政策规定。

2.6服务质量要求及运营标准按协议约定向规划区域内用户或单位供电,按供热要求为集中供热用户提供供热服务;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供暖时间自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具体以《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以及饶河县有关用热供热管理文件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每年平均租金预计22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如有)及图纸(如有)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7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08130900 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5667906

人: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址:饶河县迎春街28号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80466345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587-8号汇龙北纬45度8栋办公7层20号 

人:王女士

   话:18045176561

电子邮件:hljdj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