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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广安街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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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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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广安街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SG1200G240712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广安街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税函〔2023165 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维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广安街与兴旺路交叉口。

2.2建设规模:一层司机休息室、车库、UPS电源室、厨房、餐厅、仓库、大厅、稽查办公室,二层办公室、会议室、询问室、观察室,三层~四层均为办公室、会议室,五层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六层办公室、会议室、党员阅览室,七层大会议室、主机房、会议室控制室,高度27.200m。本次改造内容及范围:1.维护系统:1.1.铲除蘑菇石(一层局部勒脚)及抹灰涂料(二至七层)至红砖基层。1.2.所有外窗均拆除,现状外窗为双层窗。窗口四周清理干净。1.3.外墙外挂空调外机保护性拆除,墙面外挂电箱拆除,墙面装饰柱拆除,窗金属护栏拆除。1.4.坡屋面彩钢屋面拆除,保留屋架,平屋面防水及保温拆除,雨水管及雨水斗拆除。1.5.重新安装外窗、外墙新做保温,墙面采用真石漆装饰,屋面重做防水保温及彩钢坡屋面。恢复空调外机、配电箱、雨水管等。2.建筑装饰装修系统:2.1.卫生间重新装修,更换上下水管道等。2.2.增加一部电梯相关装修。2.3.拆除暖气罩,办公室地面改实木复合地板。走廊及楼梯间重新地砖铺装,走廊及楼梯间墙面木制墙裙拆除,墙裙高度1.1米。2.4.室内整体粉刷,走廊安装理石踢脚线,办公室内安装木踢脚线。2.5.入口大厅地面、墙面、吊顶拆除重做,小会议室及七楼会议室及机房装修拆除重做。2.6.房间内门更换,2.713轴左侧新增一部室外疏散钢梯。3.给排水系统:3.1.卫生间上下水管线更换,隔断及卫生洁具更换。4.供暖系统:4.1.建筑内部采暖系统整体更换,包括供热管道及散热器。5.电气系统:5.1.厨房区域动力电路更换,整楼更换配电、照明及灯具。整楼更换弱电系统。6.建筑智能化系统:6.1.外墙改造后,室外监控系统重新安装高清摄像头,建筑室内更换高清摄像头。更换所有监控线路。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08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1115日,计划总工期9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7057375.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404-2024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应证明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设置1人为负责人),质量员2人(设置1人为负责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投标人(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07172000分至202407242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8130900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408130900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话:0455-8317044

人: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址:绥化市北林区福和西街71

人:林峰

   0455-8369601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外滩(1898A411

人:晓雪

   话:0451-86626306-823

E-mailtzzx201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