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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龙河镇龙河村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工艺管道及设备(暂估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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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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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龙河镇龙河村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工艺管道及设备(暂估价)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讷发改审批(2022)176批复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一般性债券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天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卓太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SZ0207G2407090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龙河镇龙河村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工艺管道及设备(暂估价)采购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采购内容采购工艺管道及设备,包括人工格栅、浮球液位控制、调节池提升泵、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自吸泵、反洗泵、PLC控制柜、消毒设备、膜在线清洗系统、除磷加药系统等

2.3供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0日内供货完毕并安装

2.4本次招标划分标段,不划分

2.5招标控制价:4286000.00元

2.6招标范围:采购工艺管道及设备,包括人工格栅、浮球液位控制、调节池提升泵、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自吸泵、反洗泵、PLC控制柜、消毒设备、膜在线清洗系统、除磷加药系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有同一品牌多个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名单的;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因串通投标被行政处罚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串通投标、行贿犯罪记录,如有串通投标、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7111700分至2024718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及《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81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4 年81 09 时 00 分。

6.3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52-3327933

人:齐齐哈尔市天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人: 王女士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智小区48号楼6单元101号

联系电话:1310403444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卓太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罗海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9号8楼B座 

    电    话:0451-8599066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