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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林场防火应急训练基地(漠河林场乡村生态安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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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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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林场防火应急训练基地(漠河林场乡村生态安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漠河林场防火应急训练基地(漠河林场乡村生态安全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漠河市漠河林场,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漠河林场防火应急训练基地(漠河林场乡村生态安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招标编号:SZKC1304G240709001001001

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漠河市北极村七星山。

4、建设规模:(1)新建防火巡护木栈道631.70米,防火巡护栈道休息平台395.79平方米,原栈道拆除及清运210.97米,休息平台拆除清运251.79平方米,新建防火瞭望平台646.40平方米,山顶撤方2276立方米。

2)新建防火瞭望塔1座。

3)新建防火瞭望塔房3座,总建筑面积176.58平方米(每座58.86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4)新建扑火队员训练起降设备1项,包括购置起降索道设备1套及相关配套设施。

5)新建附属用房1座,建筑面积299.56平方米;场区地面硬化355.70平方米;监控摄像头10点及前端设备;给水管网500米,供热管网500米,排水管网100米,消防给水管网100米,50立方米化粪池1座,300立方米地下消防水池1座,200KVA箱式变压器1座,YJV22-3*120+1*95mm2电缆65米。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6、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关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内容包含协助招标人通过国家及地方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提供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等必要的设计配合服务等,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而需要由投标人完成的必要工作内容。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9、招标控制价:143.05万元(其中勘察费20.33万元,初步设计费49.09万元,施工图设计费73.6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44月至2024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同时投标人拟派设计人员还须具备电气设备工程师1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专业)证书,电气设备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4.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投标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

③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7110900分至2024718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731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七、开标方式

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2、开标时间:20247310900

3、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九、其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十、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程先生

联系电话:0457-2889589

招标单位:漠河市漠河林场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北极镇漠河林场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614577373

代理机构: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2号5层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451-8135988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