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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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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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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KGK2024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河市农业农村局以黑市农字〔202411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北安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第二标段)

2.2建设规模:计划对项目区内6万亩耕地进行土壤改良。第一标段:对通北镇2.385万亩耕地施土壤改良剂用量为200公斤/亩,1.815万亩耕地施土壤改良剂用量为400公斤/亩。第二标段:海星镇1.8万亩耕地全部实施土壤改良剂用量为400公斤/亩。本项目抛洒费包含到施肥费用中。

2.3建设地点:北安市。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07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1201日,共12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通过生物、有机、矿物三种方法,按照工期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土壤改良、耕地质量提升全部作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如同时中标,按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2.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2014.50万元;第二标段:117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投入该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相关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06210000分至202406280000(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7121400,开标时间为202407121400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话:0456-6551013

  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6-66916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尚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7884159239

邮箱:skzbdlj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