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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凯湖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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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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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兴凯湖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项目编号FJ0000G24061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凯湖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国家移民管理局以国移民后[2023]7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边境管理支队,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凯湖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2建设地点:密山市兴凯湖乡政府东侧

2.3建设规模:新建业务用房799.06㎡,原有业务用房装修工程654.28㎡。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75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4385970.46元

2.8标段划分: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连续3个月(20243-20245)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如果兼投本项目则拟派项目经理不得重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人员配备要求。中标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0时00分至2024年6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电子投标工具。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0467-5212908

人:鸡西边境管理支队

   址:鸡西市鸡冠区新华街4号

人:庞先生

   话:0467-264439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98-8号

人:梁先生

   0451-51903777

电子邮箱:zhuoyuezb2019@163.com

2024年6月11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