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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悦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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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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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施方案由桦川县水务局以桦水发(2024)15号文件批准建设监理费(含平行检测费)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招标人为桦川县水务综合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佳溪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桦川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JXZB-2024-GK003,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川县悦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工程地点:桦川县。

2.4服务周期: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3月30日,计划完工2026年03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主要建设内容:渠首工程:悦来灌溉站引渠维修、护岸及控导工程;渠道工程:新建渠道1条,共长1.2千米;沟道工程:改造排水干沟2条,共长12.171千米,全部为扩建;灌排渠系共布置建筑物26座,其中拆除重建建筑物18座、新建建筑物8座。包含新建节制闸5座、工作桥3座,拆除重建路下涵5座、倒虹吸2座、渡槽1座、排水闸1座和直斗门9座。维修堤顶路5.863km,维修渠道86处,搭建安全防护网11.355km;拓展、维护软件综合平台,维修、维护灌区信息中心等,配套安全防护及其他附属设施,开展灌区数字孪生建设。

2.6本标段(第二标段招标内容:对桦川县悦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平行检测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控制价为批复监理费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02月09日1700分202402月22日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投标人购买文件后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否则无法交保证金。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403059 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勘察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其他: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川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4-3823107

招标人:桦川县水务综合服务站         
联系电话:0454-382294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佳溪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902566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