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安全与应急管理实践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科技大学安全与应急管理实践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黑发改社会[2022]73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黑龙江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龙至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科技大学安全与应急管理实践平台项目;
2.2 项目编号:FJSG0101G230825002001001;
2.3 项目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2.4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7098.66平方米,共建设两栋单体各8层,建筑高度40.6米,框架结构;
2.5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其中包括主体施工、桩基础、土石方、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消防、弱电、安防、园林景观、道路铺装、抗震支架、电梯、拆除、迁移等内容),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招标控制价:11814.729891万元;
2.7 计划工期:2023年09月20日至2024年11月30日,437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8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近三年内(2020年08月01日至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一项严寒地区(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地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的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为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额为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已竣工验收新建建筑工程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的中标公示官网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官网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不含其他非官网的转载截图,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或直发包项目提供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2 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
3.2.1 项目经理(1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近三年内(2020年08月01日至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一项严寒地区(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地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的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为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额为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已竣工验收新建建筑工程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的中标公示官网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官网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不含其他非官网的转载截图,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或直发包项目提供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2.2 其他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施工员(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
质量员(2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
安全员(2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标准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
*材料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
*机械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
*劳务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
*资料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
注:1.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2.中标后项目班子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开标后三日内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中的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人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有行贿犯罪和围标串标犯罪记录。
3.3.4 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完成整改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5 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及被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3.6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7 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8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整改结果的通知〔2023〕1576号”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9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9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9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一个PDF版本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hljlzxzbdl@163.com。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 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7.3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51-58799236
招标人:黑龙江科技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451-88036031
代理机构:黑龙江龙至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凯利广场U盘B座西区5号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451-84013353
电子邮箱:hljlzxzbdl@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