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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三莫公路雪乡至滑雪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通信管线迁改EPC工程总承包[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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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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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三莫公路雪乡至滑雪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通信管线迁改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三莫公路雪乡至滑雪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通信管线迁改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关于国道三莫公路雪乡至滑雪场段改扩建工程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3】1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林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部补贴资金和地方政府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三莫公路雪乡至滑雪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通信管线迁改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海林市

2.3建设规模:项目起自国道三莫公路K534+050(长双公路与亚雪公路交叉处),沿现有道路向北布线,经大秃顶子山,跨越张广才岭,经二道海浪河河谷,二浪河林场,翻越八宝罗斯岭,穿过青云小镇后,止于国道三莫公路K612+135.966(与滑雪场连接道路交叉处),全长78.086公里。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0715计划交工日期20250715,计划工期:731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配合;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物资采购(设备、构配件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预算书编制及设计变更,等相关技术服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2)工程勘察:施工图勘察。

3)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4)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 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6)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

2.8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为:6120人民币,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0元人民币;通信管线迁改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6000元人民币经施工图审查批复后,按最终计算全额下浮3%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1)注册建筑师或(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3)注册建造师或(4)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303月至202305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

(1)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通信工程相关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2)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3.2.2勘察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需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202303月至20235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2.3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通信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同时须提供202303月至20235月本单位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财务状况要求: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附近3年(指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果是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上相关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注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通过“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对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7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等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8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06061600分至202306141600(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627900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627900分;

7.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海林市交通运输局

人:海林市交通运输局

   址:海林市海林镇英雄街97号

人:刘先生

   话:15645355666

招标代理:牡丹江市坤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万达华府B区西门侧边门市

人:张女士

   话:1774530680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