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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区明月岛景区升级改造及通景道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细部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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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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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区明月岛景区升级改造及通景道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细部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SZSJ0200G2304130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华区明月岛景区升级改造及通景道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建华区明月岛景区升级改造及通景道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批复》(齐建发改审发[2023]1号)批准,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巷道细部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建华区明月岛景区升级改造及通景道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细部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2.3建设规模:兴隆路、党校一路等多条道路区域照明、沿路绿植、环卫设施配套、公共部位需要建围挡等。

2.4投资估算:2191.60万元。

2.5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

2.6招标范围: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伴随服务,并提供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公司在职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社保缴费明细,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上述(1)至(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并逐项承诺不存在拒绝投标情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06日17时00分到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5.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八、开标方式

8.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8.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org.cn)发布:

十、其它

10.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10.2 线下投诉渠道

①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219办公室

电 话:0452-2412346

邮 箱:qsysjts@163.com

②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 话:0452-2427457  邮 箱:3182631299@qq.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政府6号楼6501室)

联 系 人:屠女士

电    话:0452-27965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与郎江路交口君康大厦写字楼706室

联 系 人:孙宇

电    话:0451-84310889

电子邮件:beitongdl@hotmail.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