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服务大厅 > 交易信息 > 医药集中采购信息 > 药品集中采购信息

关于开展2025年1月份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的通知

【字体:
来源:
日期:2025-01-02
浏览

 

关于开展20251月份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现就我省20251月份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

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新增挂网申请。我省将对向我省提出“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按照我省现有挂网政策审核挂网。

二、操作流程

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 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三、集中审核

20241219日至202519日在我省完成新增挂网申请的药品将于2025110日—2025117日集中审核。

核验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企业可通过“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查看公示信息,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通过“发起承诺制申诉、质疑”功能进行申诉、质疑。被质疑企业在“承诺制质疑结果回执”查看被质疑内容,并进行相关澄清工作。无申诉、质疑的挂网药品公示结束后可直接挂网执行,有申诉、质疑的挂网药品按照处理结果执行。

四、挂网咨询方式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设置“医药咨询”服务窗口,相关企业可通过“线下面对面”和“线上电话”双通道方式进行咨询。

1、咨询服务电话:0451-859756880451-859756350451-85975682

2、咨询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长江路130-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医药咨询”服务窗口)。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