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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ZC-2024-166 大庆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7处房产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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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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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七  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4-166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房屋

用途

层数

结构

不动产

建筑

面积

m2

产权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评估

价值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标的1

住宅

6

混合

0005777

130.6

大庆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8

1

14.4

0.1

 

标的2

住宅

6

混合

0002743

156.94

31.39

1

25.112

0.1

 

标的3

住宅

6

混合

0039531

129.63

28

1

22.4

0.1

 

标的4

住宅

6

混合

0068863

57.8

5.78

1

4.624

0.1

 

标的5

住宅

5

混合

0096722

59.14

6.21

1

4.968

0.1

 

标的6

住宅

6

混合

0096981

141.07

25.4

1

20.32

0.1

 

标的7

住宅

20

混合

0096742

77.13

38.57

1

30.856

0.1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坐落

编号

面积(㎡)

用途

使用权

类型

终止

日期

标的1

让胡路区银浪新城银河家园C3-8-1-601

0005777

130.6

城镇住宅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77年5月21日

标的2

让胡路区新潮佳苑居住小区一期A3-8-2-602

0002743

156.94

城镇住宅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75年7月3日

标的3

让胡路区银亿阳光城A-98-3-601

0039531

129.63

城镇住宅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77年7月29日

标的4

萨尔图区奔三村2-21-1-602

0068863

57.8

城镇住宅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69年3月16日

标的5

萨尔图区立志小区3-6-3-501

0096722

59.14

城镇住宅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69年3月16日

标的6

高新区堤香花园E-29-2-602

0096981

141.07

城镇住宅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76年3月21日

标的7

高新区建设路220号景程小区2-1-2002

0096742

77.13

城镇住宅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082年7月22日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大庆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产转让经 大庆市产业服务有限公司4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策,已经66次董事会会议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 大庆中大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庆中大评报字(2024)第 069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329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153.35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https://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xspx/014001/about.html”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41189时至2024112117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并进行报名,权益方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4  11  21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112293020241126930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11279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1221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项目成交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权益方指定账户。

收款方名称:大庆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方账号:236000609018000699527

收款方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大庆分行开发区支行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   各自   负责承担。

(六) 大庆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电话)18245804567        

标的物查看地点:建设大厦西南门二楼206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9-6981693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4009980000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348597573685975750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进行答复。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