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八道街37号的1-2层房屋出租(原摩登俪缘),10年租赁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租394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八道街37号的1-2层房屋出租(原摩登俪缘),10年租赁 |
资产类别 |
租赁类 |
转让方名称 |
哈尔滨马迭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价格 |
379.1万元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12-31 00:00:00到2025-01-09 16:00:00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首次公开挂牌价格为379.10万元(包含取暖费和增值税,不包含物业管理服务费、保险费、水电燃气费以及其他维护费用);租赁期定为10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提供最长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以实际开业为准。具体租赁事宜严格按照哈国资发〔2022〕69号《哈尔滨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出租管理规定》执行。
2、业态需符合中央大街历史文化风貌,如特色文化餐饮、体验式文旅项目及其他契合区域定位、促进企业发展的优质文旅项目,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与街区整体品质提升。
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经济、法律方面的全部责任。
4、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条款、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等,均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方在缴纳租金的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5、合同期满后,如果承租方不再续租,对在合同期间投入的设施设备,承租方有权向该房屋的新承租方协商作价转让,转让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或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承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作出客观判断,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
6、报名期间承租方进行现场勘察需签订现场勘察确认书。
7、租赁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的修缮、装修、装饰由承租方负责,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修缮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整体出租物转租给第三方。若承租方擅自整体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单个商铺分租给第三方。对于因分租商铺造成的损害,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此类分租给出租方造成任何损失,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和差旅费等。
9、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保证按照足额交纳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
10、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1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12、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13、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14、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经济、法律方面的全部责任。
15、租赁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的修缮、装修、装饰由承租方负责,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修缮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6、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如下:
(1)本次出租的标的租金已包含供暖费用。若承租方有特殊供暖需求导致费用增加,超出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予以必要配合。
(2)该物业出租方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承租方需自行管理。承租方需额外缴纳必要的相关费用,包括二次加压供水、化粪池清掏、日常屋面保养及共用设施维护费等费用,每月5,479.83元,直接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在装修期间还需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装修管理费33,951.5元,该费用为非退还性服务费用。(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
(3)承租方负责承担租期内的水电费、维修费、物业费、中央空调机组使用费、电梯维保费、消防设施使用费、保险费以及所有其他费用,所有条款以最终双方协商确认并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17、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起止时间、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条款,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等,均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方在缴纳租金的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18、合同期满后,如果承租方不再续租,对在合同期间投入的设施设备,承租方有权向该房屋的新承租方协商作价转让,转让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或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承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19、相关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0、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由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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