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街道办事处窑地街市场夜市经营权重发公告第1次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租305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街道办事处窑地街市场夜市三年经营权租赁 |
资产类别 |
租赁类 |
转让方名称 |
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街道办事处 |
挂牌价格 |
430200.0元 |
挂牌期间 |
16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12-25 00:00:00到2025-01-17 16:00:00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银强评报字【2024】第B345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3、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不包括市场摊区经营管理费用,其中经营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摊区水、电、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清扫保洁等费用),承租方须在《街路市场租赁合同》签订15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年租金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经营期第一个月内向出租方缴纳年租金成交金额的20%作为管理保证金,对违反市场摊区管理规定的扣除相应管理保证金。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标的市场摊区建设按照哈尔滨城市管理局《哈尔滨市街路市场摊区标准化建设指南》执行,日常考评监管按照《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长效监管机制》、《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量化考评实施细则》、《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管理考评办法》执行。
6、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街路市场租赁合同》为准。
7、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营利性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