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东城热力有限公司2024废旧物资
资产转让公告
(DGZC-2024- 187)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标的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评估价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底价(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 |
1 |
废旧物资 |
见附表1 |
台/米/个/套 |
10 |
48.7976 |
5 |
48.7976 |
0.05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 大庆市东城热力有限公司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实物转让经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3届15次】 会议决策,已经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 大庆中大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庆中大评报字(2024) 第383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10 月12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48.7976 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xspx/014001/about.html”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4年 12 月 19 日9时至2025年 1 月 2 日17时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并进行报名,权益方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5年 1 月 2 日 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5年 1 月 3 日9 时30分至2025年 1 月 7 日9 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5年 1 月 7 日9 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25年 1 月10 日1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项目成交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权益方指定账户。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权益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 转让方和竞得人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税费。
(六)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蒋春宇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电话):13836767723
标的物查看地点:大庆市东城热力有限公司院内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459-6981693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注册咨询:4009980000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34、85975736、85975750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由资产权益方进行答复。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附表1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评估总价 |
1 |
脱硫循环泵 |
132KW |
6 |
台 |
0.108 |
2 |
脱硫循环泵 |
110KW |
1 |
台 |
0.015 |
3 |
除尘器加湿器及配套设施 |
加湿器及配套设施 |
6 |
套 |
0.39 |
4 |
除渣机槽体 |
1100mm*100mm |
162 |
米 |
2.2382 |
5 |
炉管 |
中共管φ63.5mm*4mm |
798 |
米 |
0.798 |
6 |
炉管 |
U形管φ51mm*mm |
3898 |
米 |
3.1184 |
7 |
炉管 |
水冷壁管φ51mm*4mm |
7607 |
米 |
6.0856 |
8 |
烟道 |
1300mm*2800mm |
57 |
米 |
1.0032 |
9 |
脱硫塔 |
Φ5270mm*23650mm |
6 |
台 |
31.1532 |
10 |
除尘器布袋袋笼 |
除尘器配套 |
8640 |
个 |
3.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