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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黑河市爱辉区教委2号楼1单元车库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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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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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情况 

序号

拍标的

租赁期

起拍价格(元/年)

竞买保证金

(元)

竞价阶梯(元)

1

黑河市爱辉区教委2号楼1单元车库租赁权

三年期

6500.00

1000

500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 黑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亚中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亚资评报字2024 】H103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9月26 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0.65万元/年

3.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方式

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

四、交易须知

(一)公告时间:2024112508 30分 20241221700分

(二)报名时间:2024112508 30分 20241221700分

(三)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四)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五)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

(六)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122 17 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七)拍卖时间:2024123 09 时00

)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3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五、报价规则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二)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

(三)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

)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申请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咨询。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买受人须在202412317时前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买受人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友情提示: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易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日前操作并交纳。)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竞价项目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处置单位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买标的物,认真调查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瑕疵及其它实际情况,竞买人应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已经确认,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实际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情况。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租赁(合同)期限年。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以成交款的方式支付。(成交价/年=租金/年)

)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具体经营范围及各项条款以合同为准。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承担水、电、气、收视、通讯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物业费、供热费由委托人承担。

)标的物是否有陈欠费用须承租人自行查询,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等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在经营过程中违章搭建、扩建,不得将标的转租、分租;不得经营国家规定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项目。

)承租期内该标的的安全、消防、日常管理、维护、通信、水电、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门前三包等事项均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上述产生的一切费用。

)承租人对标的进行装修、装潢及安装设备、设施时,需将方案告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所需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装修标的时,需向委托人提供装修方案,标的承重墙及主体结构不得拆改破坏,不得对标的的质量安全造成影响,否则,委托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十一)承租人租赁本标的用于经营时应充分了解经营条件,须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超出规定允许范围及要求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承租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概不负责。

十一)成交后,承租人应自成交当日,将成交价款及全部拍卖佣金等存入拍卖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承租人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逾期即视为违约,拍卖人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金收取请联系线下拍卖企业咨询。

十三)标的物移交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承担。

十四)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及须知。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黑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署《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预约咨询。

标的物查看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0456-8780017(拍卖公司)

        吴女士  联系电话:17644292625(看样电话)

(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 服 电 话: 4009980000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业务受理电话0451-85975678(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1125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