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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DGZC-2024-180 豪森华府8#楼商服3、4、6、7、8、9、11、12门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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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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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华府8#楼商服3号门、4号门、6号门、7号门、8号门、9号门、11号门、12号门

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4-180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房屋

用途

层数

结构

房屋所有

权证号

建筑

面积

m2

产权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评估

价值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标的1

商业

服务

1-2

混合结构

0005202

108.67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2.5656

27

182.5656

0.1

 

3门

标的2

商业

服务

1-2

混合结构

0005176

191.27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6.0320

45

306.0320

0.1

 

4门

标的3

商业

服务

1

混合结构

0005175

53.28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3.2400

13

93.2400

0.1

 

6门

标的4

商业

服务

1-2

混合结构

0005146

149.79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7.1535

37

247.1535

0.1

 

7门

标的5

商业

服务

1

混合结构

0005080

49.93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4.8670

14

94.8670

0.1

 

8门

标的6

商业

服务

1-2

混合结构

0005141

99.86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4.7690

24

164.7690

0.1

 

9门

标的7

商业

服务

1-2

混合结构

0005148

149.79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51.6472

37

251.6472

0.1

 

11门

标的8

商业

服务

1-2

混合结构

0005150

125.92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1.5456

31

211.5456

0.1

 

12门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坐落

编号

面积(㎡)

用途

使用权

类型

终止

日期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源社区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3号门

NOD23001717087

12.35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51年11月3日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源社区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4号门

NOD23001717046

21.74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51年11月3日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源社区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层6号门

NOD23001717047

6.05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51年11月3日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源社区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7号门

NOD23001717035

17.03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51年11月3日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源社区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8号门

NOD23001720779

5.68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51年11月3日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源社区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9号门

NOD23001717030

11.35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51年11月3日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源社区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11号门

NOD23001717037

17.03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51年11月3日

肇源县祥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源社区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12号门

NOD23001717039

14.31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51年11月3日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 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产转让经 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会议决策,已经 肇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皓林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皓林评报字[2024]060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11  19  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1551.8199 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人(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购买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购买(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原承租户未取得本项目优先购买,权益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资产交予竞得人。

现租户若未竞得该标的,应在拍卖成功之日起30天内搬离房屋。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https://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xspx/014001/about.html”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411229时至2024 112817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4    11   28  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11299302024123930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123930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1291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祥生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行:肇源农商银行

   号:5500 1012 2000 0613 14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  竞得人  负责承担。

(六) 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张海明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电话)18246787548        

标的物查看地点:肇源县肇源镇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459-6981693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4009980000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348597573685975750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 附件: 新建DOC文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