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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原房产局办公用房、车库及附属设施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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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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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情况

序号

拍卖标的

建筑面积约(㎡)

起拍价格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竞价阶梯(万元)

备注

1

原房产局交易大厅

380.12

1850.1370

(整体打包拍卖)

100

1

 

原房产局办公楼

1666.97

原房产局01号车库

101.73

原房产局02号车库

185.06

原房产局03号车库

651.91

原房产局04号车库

226.67

原房产局05号车库

116.06

智能门禁系统

1套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1套

其他房屋附属设施-监控系统

1套

土地

2944.66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 黑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亚中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亚资评报字[2024]第H10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10月16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1850.137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及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方式

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

四、交易须知

(一)公告时间:202411148时 30分 202412111500分

(二)报名时间:202411148时 30分 202412111500分

(三)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四)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五)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

(六)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121115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七)拍卖时间:20241212 9 时00

)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五、报价规则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二)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

(三)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

)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申请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咨询。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买受人和权益方必须在2024121617时前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买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买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向权益方申请,以不计息方式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由权益方在省平台提交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不包含装修及附属设施)。竞买人需自行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已经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对于瑕疵等情况均已经充分了解,不存在任何异议,以所了解的现状为标准进行竞买,对一切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陈欠费用,自拍卖公示起除水电费外已由委托方结清,水电费由买受人承担。该拍卖标的自公示之日后续如出现欠费等情形全部由买受方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中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面积为2944.66平方米(房产及土地面积数来源为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由于本次拍卖标的土地性质暂不具备规划变更条件,且在规划调整前不准办理不动产交易、抵押等不动产权利变更业务,待规划具备调整时,方可办理不动产相关业务。上述情况竞买人需到标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对标的情况明确知悉。

4、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规定比例各自承担因拍卖标的中土地性质暂无法变更出让手续,待具备办理条件由委托方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办理,期间因土地产生相关费用和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全部由买受方承担

5、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在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及全部拍卖佣金存入拍卖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代办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等)到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买受人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逾期即视为违约,拍卖人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6、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要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收取请联系线下拍卖企业咨询。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逾期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买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预约咨询。

标的物查看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0456-8780017

            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6-8780016

(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 服 电 话: 4009980000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业务受理电话0451-85975678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0241114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