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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海关街3处房产出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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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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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关街89

3处房产整体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情况:3处房产均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关街89号,1.商校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107.76㎡;2.二食堂,建筑面积:752.64㎡;3.车库小食堂,建筑面积:94.32㎡。3处房产整体出租

租期:5

竞价底价:(3处房产合计年租金)1152300

竞买保证金:1000000

竞价步长:20000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租方: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资产出租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已经予以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北京银地联合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3处房产合计年租金评估值为1152300元。

4.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首付租金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下一年度租金在租期满前一个月支付;

2.包烧费由出租方承担;

3.物业费、水、电、燃气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产出租后屋顶防水维修、电梯恢复及维修养护等均由承租方负责

4.给予承租方4个月装修期(免租金)

5.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年租金的10%收取。

6.现状出租,竞拍人应现场踏查。部分房产(如后院车库食堂扩建为住宿房间、顶楼维修改造时扩建楼顶房屋等)存在私建、违建拆除风险。私建扩建部分计入出租房产面积,如遇政府命令违建拆除,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

7.3处房产有不动产证,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房屋证照、房屋设施设备等一切理由拒绝履约。

三、特别声明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出租方提供。出租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四、申请人(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五、交易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承租方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为竞买人,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六、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

20241018900分至2024117173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71730

(二)意向承租方按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承租方须在20241171730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须使用竞买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中填写并核验通过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意向承租方成为竞买人,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118930分至20241181000

(四)标的询问期时长:

10分钟

(五)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1181010

七、报价规则

1.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即承租方)。

3.本次竞价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若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只有1位竞买人出有效报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即承租方),不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竞价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进入询问期。竞买人如在询问期内同意延时竞价,询问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可继续竞价;竞买人如在询问期内不同意延时竞价,则不能参与后续竞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即承租方)。

八、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签署并领取《成交确认书》(携带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租方和承租方具有法律效力,出租方改变成交结果或承租方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承租方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凭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二)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确认5个工作日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竞得人(即承租方)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成后,由出租方发起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认真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合同指定账户。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标的的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出租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出租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署领取《成交确认书》;

2.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 出租方对承租方有资格要求的,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经出租方进一步核验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5.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出租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资产处置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六)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竞买人对竞价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租方预约咨询。

出租方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45626713796681264 

标的物查看地点:南岗区海关街89

(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及技术咨询电话:

业务受理电话:0451-8597567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