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废旧物资
(实物)转让项目公告
(DGZC-2024-135)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标的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评估价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底价(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 |
备 注 |
1 |
活性炭过滤料 |
吨 |
250 |
19 |
1 |
19 |
0.1 |
转让标的物共197袋(部分含杂质),暂估数量约250吨,实际数量以现场称重数量为准。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 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行为批准方:根据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城水厂废旧活性炭处理请示的批复,此次废旧物资(活性炭过滤料)转让,已经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备案。
3.资 产 评 估 情 况:经 黑 龙 江鑫华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鑫华园评报字(2024)第158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8月19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共1个标的,评估总价值为19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xspx/014001/about.html”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4年 9月 11 日9时至2024年 9 月 25日 17 时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4 年9 月 25日 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 年 9月 26日9 时30分至 2024 年 9月 29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 年 9月 29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24年 9月30 日1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三) 竞得人按挂牌报价金额先行支付货款,实际成交金额按照成交单价(按照竞得人报价金额及暂估数量进行换算)及实际数量进行计算,实际成交金额与竞得人报价金额差额部分,多退少补。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龙江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01010120547000234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权益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最终成交以现场实物资产为准,转让涉及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六) 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报名审核联系人:赵志生
报名审核联系人电话:13945600118
现场勘察实物联系人:于桐
现场勘察实物联系电话:13045499699
标的物查看地点:大庆市水务集团东城水厂院内(城北收费站北)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9-6981693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4009980000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34、85975736、85975750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