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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明水县树人乡1000亩草原5年承包经营权公开租赁(拍卖)项目(第二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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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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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树人乡1000亩草原5年承包经营权公开租赁(拍卖)项目(第二次

黑龙江金本拍卖有限公司接受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2024511日上午10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依据《拍卖法》对明水县树人乡1000亩草原5年承包经营权公开租赁(拍卖)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序号

拍品名称

地理位置

数量单位(

发包年限

(年)

单价

(元)

起拍价格

(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草原承包经营权

 

明水县树人乡树人村

 

400

 

5

 

18/亩/年

 

3.6

 

1

 

2

 

草原承包经营权

 

明水县树人乡稻田村

 

600

 

5

 

18/亩/年

 

5.4

 

1

 

合计

明水县树人乡1000亩草原5年承包经营权公开租赁(拍卖)项目(第二次)

 

明水县树人乡

 

1000

 

5

 

18/亩/年

 

9

 

2

二、瑕疵及相关说明

1.我单位向竞买人充分展示了竞租标的的现场实物、情况及资料,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竞租。展样期间竞买人应到委托人处仔细阅读委托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内容,在网上参与报名时,即视为认同合同约束的所有条款

2.拍卖标的按委托人现场指认实物状况进行拍卖。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必须实地查看、查验,对标面积、边界、四、地势、种植等情况进行审查和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并认可,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委托人和竞买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委托人交付予买受

3.买受人只享有采草权,不可种植违法植物,标的物内有可能影响采收的其他异物,如草包、土包等;

4.买受人不得取土开渠等破坏草原用途,不能改变草原使用性质及原有使用用途,不得在草原进行任何建筑,不得有改动草原现状行为;

5.承包经营期内,买受人自行看护,有保管、防火、防盗、禁牧等义务,出现任何问题及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负责赔偿;

6.买受人应积极配合国家进行的草原优化、改良等有关草原工程;

7.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守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买受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委托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承包经营期间,如发生经营主体变更,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包经营权的,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9.承包经营期届满时,买受人(或实际收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交、强占

10.承包经营期内,买受人应保持原有草原边界,不得使草原地面积减少;

11.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使用的,不构成违约责任;

12.买受人在承包经营期间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包经营费用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买受人(承包人)自行承担;

13.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4.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明水县财政局与黑龙江兴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明水县树人乡1000亩草原出租价值的评估,出租评估价值为:五年共计9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15.承租人在竞拍成交后一次性交纳5年租金。

16.竞标单位未取得竞标标的承包经营权 ,在 10 个工作日内,投标的保证金退回投标单位账户;

17.报名人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或法人;

18.交易范围:社会;

19.拍卖方式:网上公开竞价;

20.交易场所:黑龙江公共交易资源网;

21.看样电话:杨彦波  18245581888 。

 

三、拍卖时限

1.展样时间、地点:2024430日至510日工作时间,标的物所在地(看样电话:杨彦波  18245581888);

2.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3.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51015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或用户名登陆新版“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

4.拍卖时间2024511日上午10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公开拍卖;

5.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黑龙江金本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6.付款期限:买受人应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同时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明水县树人乡1000亩草原5年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日内一次性缴纳5年租金至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账户如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成交款交纳至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账户,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入至委托方(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账户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在所有款项交齐后无息返还;

7.交款方式:

①成交款交纳账户名: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账号:0843010104000985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明水支行

②拍卖佣金交纳账户名称:黑龙江金本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808060104000889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

四、竞买保证金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竞买保证金、未足额支付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未汇至指定账户的,不得参加竞买。

五、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时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即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入至委托方(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账户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2.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与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的,即视为违约。如委托人拒绝买受人继续履行付款义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所交包括保证金在内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转入至委托方(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账户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因拍卖标的是国有资产,因恶意竞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拍卖会后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看样电话: 杨彦波  18245581888   

拍卖公司报名咨询电话:18346181902




                       

黑龙江金本拍卖有限公司

2024430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黑龙江金本拍卖有限公司接受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依据《拍卖法》对明水县树人乡1000亩草原5年承包经营权公开租赁(拍卖)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拍卖,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买受人应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同时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明水县树人乡1000亩草原5年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日内一次性缴纳5年租金至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账户如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成交款交纳至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账户,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入至委托方(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账户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在所有款项交齐后无息返还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入至委托方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账户),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一、拍卖人不作所有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有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所有权转移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拍卖,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自然人: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完善基本信息,核验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拍的项目需要资格审查请务必与拍卖公司联系),网上申请获得保证金账号;

4、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在截止日期前两日“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5、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6、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提示:意向竞买人操作手册(视频)、电子交易说明、相关文件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中“下载中心”下载,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