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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淤积物资源公开竞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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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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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淤积物资源公开竞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依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发办〔2022〕68号)、《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防洪库容安全管理行动的通知》(办运管函〔2023〕895号)、《关于加强水库库容管理的指导意见》(水运管〔2023〕350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库库容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河办字〔2024〕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水财务〔2022〕452号),为有效保护治理水生态环境,科学推进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的清淤治理工作,恢复库区的蓄水和供水保障能力,有效保护治理其水域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好“保护建设与资源再利用”相互结合的新模式,经宁安市人民政府8届35次常务会议批准,受宁安市水务局、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转让人”)的共同委托,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涉及的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淤积物资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淤积物资源基本情况

1.转让人:宁安市水务局、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转让标的名称: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淤积物资源

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地点

转让方

土方量(万m3

土壤酸碱度(PH值)

有机质(g/kg)

有机碳(%)

全氮(g/kg)

全磷(mg/kg)

全钾(mg/kg)

碱解氮(g/kg)

速效磷(mg/kg)

有效钾(mg/kg)

1

小北湖水域

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850.00

5.94

100.68

5.84

6.275

509.4

9774

0.5

4.44

287

2

大唐水库

宁安市水务局

50.00

6.94

37.07

2.15

1.914

746.1

10203

0.15

21.96

178.2

 

起拍价:70,000.00万元(人民币:柒亿元整)。

竞买保证金:100.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增价幅度:100.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竞拍,转让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转让人交付予买受人。

2.该淤积物资源竞得者需严格按照《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规定进行实施,完成全部投资建设内容。

3.参加竞买者在报名前,可到宁安市水务局、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了解相关情况,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三、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方可参与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00万元

3.竞买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无违法经营、无经济纠纷诉讼案及违法诉讼案发生;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

4.符合其它法律法规要求。

四、竞拍时限

1、竞拍时间:2024年3月199时。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16时(由于竞买人注册资格审核需在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建议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竞买人主体、诚信库、申报材料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期限有所延长,望交易参与各方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特此提示。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16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4、竞拍方式:本次竞拍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公开竞拍,竞拍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竞拍结束,价高者得。

5、付款方式竞买人要依据签署的《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淤积物资源有偿转让协议》,向转让人按期支付竞拍成交款,具体内容以签署协议约定为准。

6、成交确认书:竞得者应在竞拍成交日起3日内,持相关手续与转让人签署《成交确认书》;逾期或拒绝签订,视为取消竞得者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淤积物资源有偿转让协议签署: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与转让人联系《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淤积物资源有偿转让协议》签订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五、竞买保证金

(一)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缴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由平台无息返还,但若竞买人发生违约情形的不予退还。

)退还竞买保证金

1.退还时间方式竞拍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退还竞得人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具体由组织竞拍方在中心系统执行发起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中心人员核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还竞买保证金。

2.提交材料退还竞买保证金所需材料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在竞买有限期间内,竞买人发生违约行为的;②法律法规及竞拍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拍要求

本次淤积物资源有偿转让不低于竞拍起始价进行,各意向受让人的最终报价以现场提交的报价书为准,本次转让不接受部分淤积物资源转让;本次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即报价最高者为本次竞拍确定的受让人,竞拍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转让方审核确认。转让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限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2.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3.本次竞拍转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有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5.竞拍转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宁安市水务局、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竞买人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咨询:

转让方:宁安市水务局

联系人:李凤岐 

联系电话:0453-7689112

 

转让方: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关艳辉 

联系电话:0453-789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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