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淤积物资源公开竞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依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发办〔2022〕68号)、《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防洪库容安全管理行动的通知》(办运管函〔2023〕895号)、《关于加强水库库容管理的指导意见》(水运管〔2023〕350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库库容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河办字〔2024〕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水财务〔2022〕452号),为有效保护治理水生态环境,科学推进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的清淤治理工作,恢复库区的蓄水和供水保障能力,有效保护治理其水域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好“保护建设与资源再利用”相互结合的新模式,经宁安市人民政府第8届35次常务会议批准,受宁安市水务局、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转让人”)的共同委托,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涉及的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淤积物资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淤积物资源基本情况
1.转让人:宁安市水务局、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转让标的名称: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大唐水库和小北湖水域淤积物资源
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地点 |
转让方 |
土壤酸碱度(PH值) |
有机质(g/kg) |
有机碳(%) |
全氮(g/kg) |
全磷(mg/kg) |
全钾(mg/kg) |
碱解氮(g/kg) |
速效磷(mg/kg) |
有效钾(mg/kg) |
|
1 |
小北湖水域 |
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850.00 |
5.94 |
100.68 |
5.84 |
6.275 |
509.4 |
9774 |
0.5 |
4.44 |
287 |
2 |
大唐水库 |
宁安市水务局 |
50.00 |
6.94 |
37.07 |
2.15 |
1.914 |
746.1 |
10203 |
0.15 |
21.96 |
178.2 |
起拍价:70,000.00万元(人民币:柒亿元整)。
竞买保证金:100.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增价幅度:100.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竞拍,转让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转让人交付予买受人。
2.该淤积物资源竞得者需严格按照《宁安市湖库清淤及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规定进行实施,完成全部投资建设内容。
3.参加竞买者在报名前,可到宁安市水务局、黑龙江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了解相关情况,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