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群胜乡新城村一采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佳采矿[2024]00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郊区群胜乡新城村一采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矿业权交易平台
出让人: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易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矿种 |
地理位置 |
拐点范围坐标 (2000坐标系) |
面积 (km2) |
资源储量(万立方米) |
开采标高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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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郊区群胜乡新城村一采区采矿权 |
建筑用玄武岩 |
佳木斯市郊区群胜乡新城村北,采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30°11"37",北纬46°41"57" |
|
0.0275 |
32.71 |
182.11—150m |
5 |
49 |
5 |
49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出让矿区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查阅并认可。
2、竞得人须对出让矿区和周边影响区域整体进行恢复治理,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方案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
3、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竞得人应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建设矿山,在投产两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
5、砂石土采矿权一次性出让,到期后不再延续。竞得人需严格履行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开采的义务。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挂牌竞买。
2.矿业权受让人资质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3.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4.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
本次采矿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公告时间:2024年9月4日9时至2024年10月10日9时;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至2024年10月23日9时,(自由报价时间);
提交竞买申请开始与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9时至2024年10月22日9时;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5时;
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3日9时05分。
五、交易流程
(一)竞买人操作流程
(1)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在用户注册页面进行注册,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2)验证通过后,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等,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3)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网”,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4)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限时竞价阶段。
(5)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1.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2.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竞买人未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4.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的。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则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竞价时限为300秒,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2.本采矿权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报名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提交竞买申请。
2.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书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竞买申请书填写后加盖申请人公章。
(2)法人单位有效的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授权委托书填写后加盖申请人公章。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
3.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审核竞买申请竞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须于规定的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方可参与挂牌活动。
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4.挂牌成交后,竟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
5.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在保证金退回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跨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交通、设计、安监、生态环境、水利、林草、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相关手续,涉及到新设矿权的林地、草地、裸地,由竞买人自行和所有人(村集体、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上述相关手续而造成矿权延误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若因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按不成交处理。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矿施工所涉及的场地问题,否则可能导致采矿许可证失效。
九、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在公告期内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与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 刘鑫 电话:0454-6603035
2.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4009980000
技术咨询电话:0451-85975678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冯杨 电话:0454-8553668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活动不受理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 本次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中止:
公告公示期间发现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中标人、竞得人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因不可抗力或者政策变化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6. 竞得人应根据《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价款。不能按时交纳采矿权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7. 本次采矿权出让结果将在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佳木斯(http://www.jms.gov.cn/)网站公示。
本公告及与本采矿权挂牌交易相关的补充通知、公示等应公开的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佳木斯(http://www.jms.gov.cn/)网站公示。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