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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靓湖学校食堂食材预估供应费用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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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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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30601]ZXFGS[CS]20240001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预估供应费用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大庆市靓湖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通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恒祥街155号三楼B322-9 报价下浮:1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大庆市靓湖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服务类(黑龙江通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大庆市靓湖学校食堂食材预估供应费 完成大庆市靓湖学校一部、二部食堂食材采购工作。 (1)服务要求:生鲜及预包装食品类采用封闭式货车(或冷藏车)运输至大庆市靓湖学校一部、二部,搬运至指定地点,经采购人委派的质检验收人员清点验货签字后,交货完成。货物运输所需费用和交货完成前货物的风险均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交付的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供货方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货方在合理的限定时间内照数补齐,采购人保留追究供货方迟延交货的责任。(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5)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人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6)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7)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与采购人协商,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8)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9)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三年,采用1+1+1形式,即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过甲方综合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总年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合同终止。 1 、食材质量达标、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产品中发现腐败变质等。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将立即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30分钟内把问题产品退货处理完成。 2、供应商送货人员、运输车辆、盛装容器达到食材收货卫生标准。 3、食材包装洁净、无污渍或损坏等问题。4、无异物夹杂在食材里。 5、包装食品要求标签完整,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清晰。 6、一切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油脂酸败、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一律不接收。 7、供应商按照采购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质量等要求配送。 8、每批次提供的食材食品需提供送货单,必须经采购人相关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 、价格、数量、包装等方面。 9、供应商必须提供检疫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1,5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天恒宋向军马振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中标价格*1%(即预算金额*(1-下浮率)*1%)计算。由中标(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大庆市靓湖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1.3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大庆市靓湖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通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33 20.00 17.78 88.11 1 1
大庆市龙凤区百全生活超市 通过 通过 46.33 20.00 20.00 86.33 2 2
大庆宇辉平经贸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67 20.00 18.18 81.85 3 3
大庆仓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67 7.50 19.28 77.45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靓湖学校

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秀水路1号

联系方式:15145922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46号新兴产 业孵化器4#楼B座902室

联系方式:0459-6666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9-6666691

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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