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呼玛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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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农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572号12栋 | 1,756,430.00元 |
合同包1(呼玛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服务类(黑龙江大农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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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农业服务 | 呼玛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 完成呼玛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767个表层土壤样品的内业样品检验化验任务。 | 1.内业样品检测化验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组织编写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要求进行。检测实验室承担检测任务后,不得转包。检测人员需持有国家或省级土壤普查办颁发的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检测化验成果上传至平台,必须通过国家、省、县三普办验收合格,才能视为完成服务。整个服务过程要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和时间节点完成工作。2.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须完成规范中规定的检测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线性范围等各项特性指标的验证,制定并严格落实内部质控措施;自觉接受各级土壤普查办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3.检测项目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组织编写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开展工作,并包含容重样品检测项目及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检测。4.服务技术指标必须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及省三普办相关要求,并达到省三普办和专家组验收标准。工作进度要以省三普办要求进度为准。5.服务供应商须在《关于通报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评价结果的函》(详见附件1)或《关于通报2023年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验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评价结果的函》(详见附件2)的名单内,且评价结果为合格。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 | 1期:检测化验成果上传至平台,必须通过国家、省、县三普办验收合格。 | 1,756,430.00 |
文世平、韩玉彬、邹颖妍、甄桢、遇建玲(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计价格[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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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呼玛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 2.105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呼玛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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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农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0.00 | 29.00 | 8.73 | 97.73 | 1 | 1 | |
庚益环保检测(黑龙江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4.80 | 22.00 | 10.00 | 86.80 | 2 | 2 | |
黑龙江隆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4.00 | 22.40 | 8.70 | 85.10 | 3 | 3 | |
黑龙江省北测检测评价咨询认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60 | 13.00 | 8.59 | 70.19 | 4 | ||
哈尔滨蔚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主要商务条款评审不通过 |
名称:呼玛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呼玛县正棋路109号
联系方式:0457-3514169
名称: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6-1商服
联系方式:0451-82923369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51-82923369
黑龙江津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