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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应急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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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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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40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人变更了采购文件,有关时间相应顺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21 09:00:00,更正为:2025-01-22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21 09:00:00,更正为:2025-01-22 09:00:00。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进行评审。

样品提供时间:2025年1月21日14:00-15:00,超时送达不予接收。

样品提供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门

样品提供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派出送样人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送样品,送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未携带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函的不予接收。(法人本人参与送样的可不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函,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样品内容要求:

序号

样品名

1

编织袋*1个

2

彩条布(复膜编织布)*长×宽:6m×10m

3

救生衣(一)*1件完整包装

4

救生衣(二)*1件完整包装

样品包封要求:供应商递交样品时须用不透明的材料密封、遮挡样品及部件,如因供应商未完好密封造成的泄露信息等任何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样品数量较多、供应商可自行根据样品种类进行分包密封。样品包装及样品本身不能有任何体现供应商的标识,包括含有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水洗标,若有属于未提供样品。

样品运输、取送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可以参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评审专家将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样品进行评审打分。

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交由采购人封存供货验收时作为核验依据。

未成交的样品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封存保管,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通知其他未中标供应商取回,请未中标供应商保证开标联系人手机畅通并及时取回。

标书内提供样品要求与采购公告不一致的,以采购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应急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新山路76号

联系方式:0451-51518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联系方式:0451-85975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梦璇

电话:0451-85975671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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