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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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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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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合作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合作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招标一家维修厂服务要求:1.提供全面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保养、底盘维修、电器系统维修等。2.拥有专业的维修团队和先进的维修设备。3.提供原厂配件或经过认证的配件,确保维修质量。4.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5.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及保养工作,以保持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

采购预算:513.05万元。第一年预算155万元,第二年随车辆增长预测费用增长10%,即170.5万元,第三年随车辆增长预测费用增长10%,即187.55万元。三年预计513.05万余。按实际发生业务进行结算。

服务期:3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4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201日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得参与本项目。

3.5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2240000分20241229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标包;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129时00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_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同时发布

8. 其他

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2、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9. 联系方式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镇征仪南路65号

   编:150000

人:刘女士

   话:0451-56889520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编:150000

人:王先生

   话:0451-82370318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龙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话:0451-5110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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