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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施工劳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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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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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施工劳务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施工劳务项目(二次)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嫩江市公共体育场规划总占地 35046 ㎡,建筑占地总面积 3475.77 ㎡,包括:足球场跑道工程、花岗岩场地铺装工程、车行道路工程 、绿化工程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主要施工内容

单位

工程量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01

1

装饰工程

抹灰工程、吊顶天棚、墙面喷刷涂料、门窗安装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等

3576

1,050,000

2

绿化园林工程

树木种植(挖坑种树)

6617

3

场地工程

场地沥青面层工程、道路沥青面层工程、人行道步道板铺装等

19123

 

2.5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清单内施工内容的劳务服务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5年7月1日。

2.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项目管理的要求。

2.8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嫩江市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9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

2.10结算方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中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

3.4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未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600时00分2024年11月22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保证金金额:20,000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08时30分

5.3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1)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同时发布。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3路600号36层01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173456477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451-88100152、55337711

传真:0451-88100150

 

11.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电话:0451-5118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