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招标第1号补遗书
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一、投标函”修改为以下内容,详见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8日9时00分。
监 督 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完成检测服务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技术负责人姓名: ,年龄: ,职 称: ,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
4.服务期限:_____个月。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技术人员和主要检测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