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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排水雨污分流工程项目(三期)施工(第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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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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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一、本标段招标人联系电话统一澄清为:0454-7620621

二、本标段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联系方式统一澄清为:0454-7623832

三、本标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3.1款履约担保澄清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汇票、支票、现钞、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保险机构出具的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履约保函金额为:中标价的 5 %

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间:按签订合同执行。

四、本标段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三:评审、评分标准第三项技术及商务评分技术部分中第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澄清为: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要点

评分标准

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3

1、有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2、有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1、有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符合本工程特点得2分,视不够合理切实可行程度扣0.1-0.5分;没有不得分。

2、有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符合本工程特点得1分,视不够合理切实可行程度扣0.1-0.5分;没有不得分。

五、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545429567

人:汤原县城乡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址:汤原县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576514800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长江路388号会展银座3

人:刘女士(招标二部)

   话:0451-55639888

    邮    箱:dclj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