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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玛热电厂)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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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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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玛热电厂)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增加“附件 A:商务评分标准:一、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得分 A 计算方法、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得分 B 的计算方法、三、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 C 的计算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原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现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

3. 原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19日,总工期共281日历天;现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2日,总工期共281日历天。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本文件澄清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

 

位: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郭女士    

   话:0457-3500123    

    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创新南街4号

    人:高先生

   话:0457-35191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垣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香坊区公滨路300-1号6层

     人:张先生

    话:0451-88222227

    箱:hljyygczx@163.com

 

 

 

2023年11月24